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深入研究苏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相关问题,为苏州行政体制改革提供决策参考,现将苏州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可以是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或行业协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为便于及时交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长三角地区申请单位。
三、课题目录
申报单位也可以围绕以上课题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该课题要求最迟2018年1月下旬完成。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经历,具有高级或其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了解苏州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2.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数据、案例支撑,又要通过实地调研提出符合苏州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及申请人下载课题申报书后,认真填写并于2017年11月26日17: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式两份至: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1号楼市编办573室(邮编:215004),同时将课题申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ztzgg@bb.suzhou.gov.cn,并在文件名注明课题名称。
2.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在网站公布遴选结果,并通知入选申请人。入选申请人在收到入选通知后,须与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合同,正式启动课题研究工作。
3.课题承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必须按合同约定做好项目开题、中期评估、结题评审,并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成果。成果知识产权归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4.课题资助经费在10万元左右,鼓励申请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组经费配套支持。
六、联系电话
0512-68616573
七、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课题申报书
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