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是听取民意、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今年,苏州市编办共收到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16件,其中人大议案6件,政协提案10件;联合主办2件,协办14件。议案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卫生、教育、环境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其中第001号提案《关于继续推进和加强阳澄湖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的建议》被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办提案。针对今年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办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办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
一、领导重视,明确分工。为了切实提高全办同志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苏州市编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查处牵头组织和协调督办,各业务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在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中,办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并全过程参与,多次召开讨论会议研究部署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按照业务对口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处室,规定办理时限,提出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每件议案提案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规范程序,确保质量。今年我办进一步加强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议案提案的办理程序。按照督查处统一分办、业务处室初步研究、上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形成书面答复材料、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签、督查处统一格式网上答复的程序认真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每份书面答复意见都几易其稿,反复修改,保证了答复意见的质量。
三、深入调研,狠抓落实。针对议案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我办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拟订了调研提纲,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使议案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对每一件议案提案涉及到的问题,始终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完善、落实的,及时纳入机构编制规划和日常工作议程;对条件尚未成熟的、确实存在政策等客观因素的,或不是机构编制部门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也能够按规定程序加以解释,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对能够解决的问题马上办理,如全国人大代表王芳提出的成立苏剧传承中心的建议,从答复议案到报请编委会研究同意下达批复,只经历了短短不到1个月的时间,通过办理议案提案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
在全办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我办“两会”议案提案答复工作已顺利结束。通过办理工作,全办同志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大限度地追求和实现机构编制工作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