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21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职责划分不清、相互扯皮,信访投诉量长期处于全省高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职责分工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确保相关涉及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司法行政部门就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建议。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有关信访投诉的考核督查力度,积极解决群众诉求,有效降低信访投诉量。(二)指导各县级市(区)依法依规明确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目标任务
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认真梳理中央、省、市有关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职责分工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多次召集各有关部门会商职责划分情况,市司法局出具了《关于餐饮油烟污染行政执法中有关法律争议问题的法制审核意见建议》,建议由市政府尽快确定餐饮油烟行政执法部门。2022年10月19日,市政府主持召开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并形成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10号文件,明确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并提出了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控、加强餐饮油烟日常监管、推动县区落实等具体要求。各县级市(区)根据会议精神,也建立了有关联席会议制度或明确了职责分工,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经过整改落实,2022年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信访投诉量较2021年得到了有效降低。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向市委编办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68617577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xzc@bb.suzhou.gov.cn
市委编办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