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按照省、市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已实现全程网办的年报公示业务继续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全程在线办理,涉及需要提交纸质材料、领取证书的登记业务,原则上全部通过EMS不见面方式办理,暂时不受理现场业务办理。使用“不见面审批”,可按照我办印发的《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通知》(苏编办通〔2017〕52号),进行“不见面”办理。
二、确需现场办理登记业务的,请提前电话沟通,确保现场业务办理顺畅,来访时请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以减少疫情传播的可能。
三、疫情结束后,所有登记业务方可按正常流程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8616569、68617569(传真);QQ交流群:81016192。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苏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