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编办,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5号),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强省辖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指示,经研究并报市编委领导同意,在市编办设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为市编办正科级建制的内设机构。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协调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专项改革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起草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综合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综合调研,承担有关前瞻性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改革工作的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
三、核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行政编制4名,其中2名由市编办内部调剂,2名从市级机关机动编制中调剂;核定该处处长和副处长领导职数各1名。
特此通知。
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