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载体之一。近年来,昆山市以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抓手,坚持思想大解放,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不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改革再发力,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成效日益显著。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等三个领域实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在农业领域开展扩面试点。今年5月,昆山市交通运输道路综合执法大队与上海签署沪昆道路运输一体化执法监管协议,创新实现跨省一体化执法监管。同时,在全省率先推出个人交通运输轻微违法当场处罚现场收缴新举措。
(二)改革再拓展,镇域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拓宽。以经济发达镇改革为依托,张浦镇积极用好下放权限,在昆山首次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关停非法教育机构,开出首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设了大数据综合指挥中心,整合应急管理、便民服务、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等15个领域数据,推动管理从滞后向即时不断提升。
(三)改革再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有效提升。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集中力量破解城市管理领域难题顽症。今年4月1日起,昆山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法》涉及的餐饮油烟、焚烧落叶等部分条款的执法主体明确为市城管局,向城市管理大综合改革迈出了一大步。同时,推进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下沉到四个城市管理办事处,进一步提升 “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昆山将结合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既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又符合昆山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分类推进县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级层面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推动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整合组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建设管理等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区镇层面围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全覆盖,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中心城区有序拓展城市管理办事处综合执法工作内容,努力实现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发现、矛盾在基层解决。
(二)构建协同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方面,加强调研分析,理清政府监管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关系,形成“管理——执法——长效管理”的综合执法机制。坚持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发挥综合优势、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实效;另一方面,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打造续航持久的现代化综合执法队伍。围绕先行先试的改革要求,推进综合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打造队伍素质高、人员结构优、管理制度全、保障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综合执法队伍。
昆山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