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要求,而机构编制管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新形势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对于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从适应发展需要和实际出发,对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应该注重强化五个方面:
一、坚持规划性。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从2008年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这一总体目标,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同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规划,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住管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是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促进职能转变,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服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包含在经济发展之中,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而制定同步规划。机构编制管理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因此必须坚持规划性。把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与改革目标有机衔接、相互协同,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体现以人为本,做到科学有序,循序渐进,实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动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
二、坚持法制性。不断健全机构编制法制体系,实行机构编制的依法管理,有利于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从制度上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巩固改革成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立法。研究制定有关机构设置、职责管理、编制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内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法规政策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标准体系。根据不同行业、性质、层次、类型等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涉及各系统和部门、符合履职需要等方面的机构编制标准,逐步完善和做到依法用标准审批机构、核定编制,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职能建设。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应该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职权,使机构编制管理的职权与责任相适应。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集中程度高、综合性强、协调作用突出等特点,加强协调职能,增强协调能力。要科学界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整体联动机制,保证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系统性。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必须关注经济形势和全局问题,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紧密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整体谋划,从而为推动和实现“五个统筹”发展目标服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既涉及经济基础也涉及上层建筑,还涉及体制机制,并与党的建设密切相关。要从发展全局和趋势出发,注意把握加强管理与各项改革的相互统一和协调,注重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强化责任、完善运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制度建设等各项任务之间的统筹和协调。只有坚持系统性,才能使管理和改革有机协调,既有整体又有局部,以便横向上整体行动,纵向上环环紧扣。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应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通过统筹党政机构设置,合理确定人员编制规模,完善运行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发挥好整体性作用。同时要把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整体考虑和实施,切实做好职能转变、机构整合、编制调整等工作。
四、坚持创新性。解放思想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先导,改革创新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围绕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正确认识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客观分析存在问题,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着力转化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措施。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求实创新,要重点把握:一是坚持理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很强,必须要有科学的理论做指导。应认真开展如基层政府功能定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科学合理地确定不同层级的事业编制总量、使干部管理与领导职数管理相协调等问题的研究,形成适应发展要求、符合工作实际、解决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方面的理论成果,用于指导机构编制管理实践。二是坚持机制创新。创新部门履职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部门工作向机构编制部门通报机制、强化编制部门的监督约束机制、职能争议协调机制,部门的履职和运行评估机制,规范做好部门职责的界定、协调和划分工作,防止出现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结合年度检验工作,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绩效评价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相应调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调整的合理性和实效性;积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协调,切实增强各部门单位的编制意识。三是坚持管理创新。进一步探索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新办法,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电子政务建设,搭建适合组织、编制、人事和财政等部门共同使用的编制实名制信息交流平台,夯实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新办法,盘活事业单位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争取各方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支持。
五、坚持动态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和发展经济,履行好服务型政府的各项职能。推进体制改革,核心是转变职能,重点是机构的整合和优化,涉及各方利益调整,既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又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一个长期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因此,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方面必须坚持动态调整机制,既管住总量,又盘活存量,着力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督检查, 巩固机构改革效果,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要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在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着力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有关改革措施和机构编制方案落实等以及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执行力,维护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性和法律效力。二是完善制定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和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领导行政责任,使责任追究有法可依。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通过“三责联审”以领导干部用人责任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为载体,突出监督重点,把机构编制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结合起来,把机构编制管理责任落实到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政领导干部“机构编制就是法规”的观念,也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总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委正确领导下,相信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法制和体制机制,求真务实,创新工作,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能,一定能为加快和谐发展和建设目标积极发挥好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