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苏州现行社会管理存在问题的剖析,找准影响和制约苏州社会管理水平和质量提高的根源,从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等举措,探索符合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社会管理模式,构建组织机构合理、资源配置优化、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和权限匹配、管理方式科学的社会管理体系。
苏州作为我国沿海开放地区和经济发达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规模、产业规模、城市规模、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和城乡现代化、城乡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日益多元、群体利益更加多样、社会建设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使政府真正成为优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良好经济环境的营造者、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是当前必须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社会管理的现状分析
苏州作为改革开放一线城市,在“三区三城”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引导下,经济转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都有了长足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社会需求日益增长,现行的社会管理方式已滞后于形势任务的现实需要,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社会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近年来,苏州以创建“法治苏州、平安苏州、和谐苏州”为牵引,以建设“三区三城”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自觉做到权为基层所用、情为群众所系、利为群众所谋,公共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
1.推行“大部制”改革”,整合优化政府“大服务”资源。通过两次政府机构改革,尤其是09年底改革后,苏州在原有“大交通”、“大文化”、“大城管”的基础上,实行了“大农业”、“大工业”、“大商贸”、“大建设”和“大保障”管理体制,形成了符合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基本解决了由于政府机构的职能分工过于具体而造成的机构过多、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现象。
2.科学定位部门职责,强化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功能。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准确界定部门职责,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切实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和在社会管理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如,在交通运输管理方面,将原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3.健全服务机制和服务体系,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效能。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上,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二)社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革开放以来,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相对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相对滞后。
1.管理理念滞后。少数领导者和管理者还存在唯官、唯权的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靠,以人为本的理念还没有扎根。把社会管理看成对社会和公众的控制,把人民群众当成被管理的对象,忽视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影响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思想观念的偏差,影响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和路径,导致社会管理本质上影响和制约了现代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
2.管理体制僵化。由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格局没有真正确立,在社会管理领域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比较突出。层级管理责权利不对等,越到基层,力量越分散越薄弱,基层社会管理能力不足。这种僵化的体制不仅解决不了现实问题,而且会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挫伤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管理方式简单。现行管理方式和方法还带有很深的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烙印。习惯于个案管理,不重视体制建设和顶层设计;习惯于直接干预,不善于协同治理;习惯于包办包揽,不善于借助市场的力量解决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习惯于行政命令,不善于民主协商;习惯于传统手段,不善于整合利用现代管理资源。过分依赖行政手段、手中的权力和执法队伍,导致社会管理主体力量作用发挥不明显,情况掌握不及时,信息掌握不准确,工作缺乏预见性。
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政府管理体制的转型和完善,是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是社会管理模式及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必须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和形势任务要求,紧密联系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开放的眼光、创新的思维、改革的手段和发展的思路谋划全局、找准定位,确立创新苏州社会管理的总体思路,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富民惠民利民为根本要求,以建设“三区三城”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发达镇改革速度,加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力度,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城市功能区、经济发达镇和城乡社区组织建设,培育、发展、依托各类社会组织,找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加快建立符合苏州实际的现代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苏州转型发展、建设“三区三城”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力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必须把握以下五条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坚持以统筹城乡为路径,破除二元结构,加快社会转型,打造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服务平台。科学界定政府、社会和市场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地位,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和苏州实际的社会管理模式。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根本,牢固树立机关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夯实创新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获得不竭的动力源泉。
3.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坚持权力下放、重心下移、精力下沉、投入下倾,加大基层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基层组织创新,健全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增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打牢社会管理的根基。
4.坚持协同参与、综合治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建立政府调控与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管理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强大合力。
5.坚持建章立制、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创新社会管理的组织领导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等,把法治理念贯穿于创新社会管理各个环节,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进行。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基本路径
着眼解决影响和制约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问题,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服务的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着力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把苏州建设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一)深化改革,减少管理层级。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政府机构的整合力度,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科学配置管理服务资源,构建扁平型社会管理模式。改变垂直管理模式,推动管理的扁平化,建立职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充满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管理服务新格局,解决由于政府管理层级过多、机构的职能分工过细而造成的机构过多、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现象,理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在社会管理中的责任。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办理的,政府不插手,充分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二)注重民生,健全保障机制。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统筹兼顾好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清除特权,制定制度、执行规则都应做到人人平等,构建平等型社会管理模式。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加快推进“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认真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政策措施,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设施建设,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把更多精力用于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协调各方面利益,化解不和谐因素,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服务和公共产品,不断改善民生状况。
(三)培育组织,构建协同管理。公众的参与是社会建设的基础,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必须重视发挥民间组织在健全社会管理体制、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加强社会协调、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的作用,构建参与型社会管理模式。在促进公众民主、自愿地参与社会管理中,应培育民间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协同运作的合力。实行政社分开,研究和修改现有民间组织管理的法规和法律,建立完善的民间组织政策法规体系与民间组织及从业人员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为民间组织发展和开展活动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民间组织治理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拓宽各类民间组织的互助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协同运作的合力,提高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拓宽渠道,增强自治功能。自治管理是公民、企业、团体、协会等组织和个人进行自我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权利,也是社会管理的本质要求。政府应在加强内在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完善便民通道和服务体系,形成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高效运转系统,使参与苏州社会建设的各个阶层和各种不同利益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构建自治型社会管理模式。必须遵循和把握现代社会治理的多元化主体间自主性、依赖性和互动性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加强和完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制定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的社会责任,将更多的社会微观管理权赋予社会和群众,大力推行社区自治、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尽量把群众自己能办好、能办成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去办,形成社会共同管理的大格局。
(五)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管理。创新社会管理,靠物质手段激励,靠强制手段管理,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搭建思想沟通与情感交流平台,构建疏导型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检验社会管理创新的唯一标准。管理者只有深入基层,通过沟通、说服、倾听、互动分析等具体方法,真心实意地与群众沟通感情,交换看法,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真正调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管理的氛围。(市编办:彭法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