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域综合执法改革是基层“三整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顺畅运行,太仓市委编办联合太仓市委政法委、太仓市司法局、太仓市城管局等部门,出台对镇(街道)和相关市级部门综合执法工作的考核方案,全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一是厘清职责边界。结合基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镇(街道)和相关市级部门的意见建议,合理划分镇(街道)与市级放权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镇(街道)的工作要求和管理目标,规范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执法程序、服务方式。压实市级放权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突出其对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协同联动等职责。
二是双向监督考核。科学合理区分考核主体,分别制定镇(街道)和市级部门考核方案。创新考核方式,镇(街道)和市级放权部门互为考核主体,相互考评。考核内容各有侧重,相互联动。通过双向联动考核,进一步夯实镇(街道)和市级放权部门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效能更加优化、权力运行更加高效。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运用月通报、季考核等手段强化平时考核,助推日常工作落细落实,增强考核 “指挥棒”作用。将综合执法考核结果与全市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统筹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在基层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助推器”作用,推动基层“三整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太仓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