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渔政执法能力建设。为确保长江十年禁渔有效落实,太仓市委编办站在机构编制角度,统筹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对禁渔工作予以重点保障。
一是细研文件精神,确保精准落地。深入研究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根据省委编委《关于加强沿江市县渔政监管执法机构编制配备的意见》(苏编〔2020〕31号)文件精神,会市农业农村局梳理全市渔政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情况,反复研究优化配置方案。
二是明确职责机构,确保工作落实。明确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辖区内政策宣传、统计调查、捕捞证回收注销及督促做好船网回收处置等相关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在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加挂“长江禁捕退捕办公室”牌子。整合渔政监督机构编制资源,重新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挂“太仓市渔政监督大队”牌子。
三是强化编制保障,确保人员到位。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增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编制力量,按标准配备到位。核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领导职数副大队长1名,用于专职开展禁捕执法工作。
太仓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