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是实现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机构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党政机构改革以来,相城区委编办坚持以机构编制法制化为前提,以合法合规的管理手段为条件,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目标和良性发展为根本目的,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打造法治编办品牌。
一是自身建设和外部宣传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是实现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区委编办据此收集整理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机构编制法制化口袋书。对内强化自身建设,通过晨读一刻、午修一时等日常教育工作,组织全办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针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等重点法规,以内部专题学习会的方式进行研讨交流;对外加强宣传培训,组织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宣传讲解《条例》精神,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柔性管理和刚性约束互为补充、共促提升。坚持将法治化观念贯穿到机构编制管理活动的始终,以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实施办法为依据,将纸面上的法落实到行动中来,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汇编机构编制业务手册。坚持抓牢四项环节,从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入手,分类梳理机构编制业务事项,统一规范每项业务事项的要素和程序;聚焦四类事项,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类、改革类、绩效管理类和综合类划分,针对机构改革、体制机制、职责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业务事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绘制流程图,确保事项办理程序合法,有章可循。
三是前端法治和后端监管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创新“内部协同+外部联动”的检查方式,在编办内部,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实名制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健全全方位覆盖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在部门之间,则与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联动联办机制,推动部门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运用“全科体检+专项督查”的检查手段,强调监督检查的全程性,把握换届、任期等重要节点,聚焦职能履行、机构设置等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实现专业监督与日常动态监管相结合,形成良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实现监督检查的制度化、长效化。
相城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