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推进,吴江区全域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江南“百湖之城”,相关实施方案对示范区水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全区水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吴江区积极响应,助力改革,进一步优化区、镇(街道)两级水务系统管理体制。
镇(街道)层面,按照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要求,区相关部门设在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各基层水务站隶属关系由区水务局管理调整为各区镇(街道)属地化管理。通过改革,水务系统下沉了超过50%的人员编制,将人员技术力量推进到基层一线。
区级层面,进一步厘清区水务局与各区镇(街道)的职责边界,合理划分事权。改革后,区级水务部门更加强调对全区水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监督指挥职责。为此,吴江区整合了区水务局下属太浦河工程管理所、堤闸管理所、水费管理所等7家规模较小、工作职能单一的事业单位,按照职能关联性组建了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和区水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统一性、协调性、一致性,实现从取水的源头到污水的排放处理进行全程规划、全程监督、全程考核。
通过区、镇(街道)两级管理机构的调整,区级水务部门大幅瘦身,轻装上阵,实现指挥调度更灵活、监督管理更专业;镇(街道)兵强马壮,各司其职,做到开展工作更顺畅,应急响应更及时,为全区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吴江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