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镇(街道)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城区委编办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苏州市相城区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试行)》,成为全市首个出台职责准入制度的区(县)。
一是聚焦基层调研。区委编办在认真研究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基础上,深入乡镇(街道)召集中层以上干部座谈调研10余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科学规范“属地管理”,精准有效推进放权,厘清不同层级之间的职责边界,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是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构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区委编办通过了解基层工作实际运行情况,掌握权责不对等、责任无依据等有关事项,为规范编制乡镇(街道)责任清单夯实基础。
二是聚焦厘清权限。在深入调研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区委编办结合相城区实际,起草编制《苏州市相城区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试行)》,经征求区级机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区)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形成定稿。经过梳理,各镇(街道)职责共计八大类119项,按照准入制度的有关要求,镇(街道)应当做好对应职责的相关工作。区级机关各部门不得擅自将工作职责下放至镇(街道),确需镇(街道)办理的职责事项,均应经审核批准后,才能交由镇(街道)办理,同时,必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镇(街道)提供必要的经费、人才、技术保障和条件,并进行相应培训、指导。
三是聚焦动态管理。为充分发挥职责准入制度的规范边界作用,区委编办将动态管理纳入制度中,以动态调整的及时有序为抓手,确保职责清单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准入制度,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做好部门权责清单与镇(街道)职责准入清单的衔接,负责职责事项准入、变更、退出的申请工作;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负责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提出的职责事项准入、变更、退出申请,对《相城区镇(街道)职责准入清单》进行动态管理;镇(街道)建立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对准入、变更、退出的职责做好相应的落实工作。
相城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