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已有一年,太仓市委编办站在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政治高度,从严从实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守门员”。在日常工作中,仍存在违反《条例》精神的现象,比如部门潜意识里认为编制归部门“私有”从而使用机构编制资源时论证不够充分、部门以条线文件为依据提出机构编制方面的要求等。针对部门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敢于“较真”,旗帜鲜明地提出反对意见,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做好“审查员”。对标对表《条例》中关于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论证要求,严格执行太仓市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对职责权限内的编制事项做好论证决策、对需提交编委会的事项做好充分调研论证。
三是做好“宣传员”。“打铁必须自身硬”,开展内部学习研讨、多轮检测,全面把握《条例》精神和要义。结合日常工作向本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领导宣传《条例》,向部门业务科室开展具体业务指导,促进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机构编制、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氛围形成。
太仓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