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动态管理,近日,张家港市委编办出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操作规范》,推动编制使用更加规范、严谨、高效,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和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是区分编制用途,分类管理更科学。确立“编制审批在先”,同时根据招录、调动、政策性安置等不同的编制用途,分别制定具体用编规范。招录用编坚持编内申报的原则,下一年度因退休出现空编,也可纳入本年度招录范围;调动用编在有空编的前提下,还需满足“出一补一”条件;政策性安置用编原则上在空编范围内进行。通过区分不同用途的用编申报,体现科学管理的原则。
二是把握职能定位,求同存异更合理。在严格执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大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单位的职能定位及职责增减等情况,对学校、医院等涉及社会民生重要领域的单位、新设立或新调整、人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的单位等,使用空余编制调动进人不受“出一补一”条件限制,充分体现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促进发展的作用。
三是明确用编流程,职责明晰更规范。明确单位申请用编应当由主管部门党(工)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经动议、申报、受理、会审等环节后,根据市委编办下达的用编计划,方可组织实施。市委编办配套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用编流程图》,既简明了办事流程、规范了业务程序,又提高了实名制管理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
张家港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