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乡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三整合”改革部署,破解乡镇“看得见、管不着”难题,进一步增强基层审批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做好赋权事项交接工作,张家港市委编办前期多次会同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研究拟订赋权协议模板,组织相关部门与乡镇对接赋权事宜。8月26日,全市八个板块与相关市级部门集中签订赋权协议,推动下放事项标准统一、行权顺畅,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是集中签订协议,书面明确赋权内容。相关市级部门代表在仪式上依次与全市八个板块代表签约,以书面形式明确赋权内容、移交时间、行权范围、保障措施、用章规范、档案管理、联动管理、权责划分等八项内容,确保赋权事项有序交接、行权顺畅。
二是市镇两级协同,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前期,市级层面共组织培训19期,参训人次达1443;涉改镇共组织培训27期,参训人次达740,打好事项承接业务基础。仪式上强调,要加强指导、协同配合,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做甩手掌柜”的现象。赋权部门要认真梳理下放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查要素等内容,同时继续做好相关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尽快让基层熟悉掌握工作流程,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加快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
三是强化支撑保障,助力事项规范运行。赋权部门与乡镇在充分商议的基础上签订赋权协议,按职责划分履行好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事项,一方面,赋权部门结合实际划转人员,充实乡镇专业力量,提升其自主行权能力;另一方面,设置过渡期,在乡镇能够独立行权前,部门驻镇机构继续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市镇两级合力做好审批、监管、执法工作,确保行权高效顺畅。
张家港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