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力量,区委编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助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创新局面。
聚合力,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区级层面,参照上级做法,进一步梳理细化了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协助区安委办,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职责;镇(街道)层面,通过开展相城区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将原在区应急管理局的相应行政执法权力赋予镇(街道)行使,进一步推动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通过区、镇两级的工作联动,提升全系统的执法实战能力,形成安全监管叠加效应。
补短板,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按照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管、各相关部门承担行业监管的职责划分,进一步优化各部门的机构编制配置。明确区安委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设立相关科室,承担区安委办的具体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推动区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的作用;全区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均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实现了安全监管系统性和专业性的结合。同时,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明确危险化学品专职监管队伍,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执法体系。
强基层,深化基础体系建设。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我办从机构、编制等多角度出发,配合基层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方面,完善机构设置,省级以上开发区均单独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安委办设在该局,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均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相应的执法及监督工作。另一方面,配强执法人员,通过严格安监执法人员选拔标准,优化专职安监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致力打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安监执法队伍,推进全区安监水平的稳步提升。
抓考核,量化指标计分细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的考核内容,提升分值权重,根据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评价要点和计分标准,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阶段性部署与要求,发挥绩效考核对职能工作的推动促进作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严督导,强化安全监管意识。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决策部署,我办派出业务骨干,加入区第二安全生产督导组,先后进驻元和街道、区工信局,对“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切实筑牢基层安全生产防线。
相城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