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委编办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手段,坚持三化并举,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效性,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监督检查力量。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配齐配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员,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提前谋划机构编制标准化检查相关工作,不断夯实基层监督检查人员力量。加快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强化机构编制纪律约束,构建机构编制责任“任前有告知、任中有检查、任期有整改、离任有交接”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
细化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规范监督检查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促进监督检查按照程序化开展。强化问题导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深入各单位了解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编制使用及编外人员管理等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擅自调整职责、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注重部门联动,强化资源共享,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实现监督检查与巡察审计常态化开展。同时,注重日常监管,加强源头预防,推进实名制管理与监督检查深度融合,严格规范监督检查资料清单、评定指标和检查报告,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到位。
深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质效。充分依托机构编制和业务管理工作,加强日常数据统计分析,进一步提供最全面和最准确的参考依据。强化结果运用,精准整改落实,对巡察、审计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机构编制相关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精准指导各单位整改落实。同时,积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定期联络,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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