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要求,太仓市开展了第二批审批事项划转工作。
一是充分研究上情,把握工作指导方向。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创新创业便利化、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改革共识,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二是对标省《指导目录》,明确工作目标。省《指导目录》共要求划转85项审批事项,其中,太仓市与目录对应的18项已在首批划转时划入太仓市行政审批局,尚有67项(含2项部分划转事项)涉及11个部门的目录内审批事项待划转。
三是细致排摸调研,形成《划转事项清单》。在充分摸排事项办理人员需求量、专业性要求和年度办件量等情况的基础上,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与太仓市行政审批局多次书面和座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33项“划转”类事项,21项“委托办理”类事项,13项“进驻”类事项,汇总形成《划转事项清单》提交太仓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太仓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