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认真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加强设区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力量配备的通知》和苏州市委编委《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力量配备的通知》要求,在全面落实市安委办实体化运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力量配备。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力量配备,紧扣保障“关键点”。根据省、苏州市统一部署,发文明确实体化运作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三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委办。三个开发区根据工作实际,分别明确了安委办设在机构,增设承担安委办日常工作的职能科室,落实专岗专职,配齐配强人员。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针对区化工企业较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现实情况,统筹配置6名专职人员,切实保障安委办日常工作高效运转。
二是明确重点职能机构监管职责,扎牢行业“安全线”。昆山开发区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在管委会10个相关职能机构内新设或增挂安全应急科,明确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实现全区范围各行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全覆盖。
昆山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