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俞军同志一行到昆山调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充分肯定昆山在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方面的创新举措,要求昆山继续勇于争先,不断推进综合执法、基层“三整合”等改革工作。
2019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昆山在开发区和建制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昆山成为苏州市在开发区实施多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先行实践者。2019年11月1日,3个开发区和6个建制镇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局筹建工作,正式行使首批由11个市级部门下放的674项处罚事项,开启了昆山全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篇章。
改革以来,昆山聚焦基层、不断创新,在市推进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印发《昆山市区镇综合执法市级部门下沉执法人员管理方案》和《昆山市区镇综合执法工作考核方案》,切实解决执法力量下沉突出问题,有效整合执法资源要素,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
一是明确下沉范围。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主要由市级权限下放部门下沉基层执法人员、属地原有执法人员及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组成,目前市级部门共236名执法人员已下沉至各区镇,有效整合了执法力量,确保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后的高效运作。鉴于市级下沉执法人员多数为参公人员,编制关系暂仍保留在原市级部门,组织关系转入各区镇对应党组织,明确下沉服务期限,破解了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较难实现的问题。
二是细化管理考核。下沉区镇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以区镇为主,考核权重占60%;日常工作经费由各区镇保障;下沉执法人员如需轮岗或调动的,需经所在区镇同意,并商其编制所在部门后按程序办理。
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开展封闭式集中培训,组织全市631名区镇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骨干参训;组织各区镇综合执法及辅助执法人员1373人参加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建立跟班带学制度,一方面,市级机关下沉执法人员,扮演好辅导员、教练员的角色,切实承担起“传帮带”作用,帮助基层培养一批业务能手;另一方面,根据区镇需求,对接市级权限下放部门,选派执法人员向市级部门实地“取经”,多渠道培养复合型、多能型综合执法人员,确保承接好、使用好下放权限,打造一支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昆山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