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以来,昆山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此次党政机构改革,加大对我市安监工作的支持力度,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保障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以促进职能优化为着力点,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更优设置
一是整合部门职责,优化职能配置。2019年1月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在原市安监局的基础上整合相关部门的职责,重新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并重新制定三定规定;11月为进一步发挥市安委办组织保障、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有效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相应调整了应急管理局有关内设机构,增设市安委办综合协调科、巡查督查科。与改革前相比,我市应急管理局在编制和内设机构上分别增加了47.6%和57.1%,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强化区镇安全环保领域的组织领导能力。积极向上争取,不断优化调整区镇安全环保机构设置,通过增加区镇安环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有效保障了区镇安环领域的组织领导能力,进一步强化了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监管能力。
二、以厘清部门职责为着力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更广覆盖
一是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机构改革期间,在部门三定规定中将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单列表述,1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中,4个单位单独设置安全生产机构、4个单位增挂安全生产机构牌子、3个单位在内设机构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是实现“安全生产”职责部门全覆盖。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切实增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在全市党政部门“三定”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准确把握好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不缺位。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部门,除了明确部门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明确了安全生产内设机构和科室职责,将涉及行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专人、有机构、有抓手。
三、以充实资源配置为着力点,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更强执行
一是加大编制资源倾斜力度。在编制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优先解决安全生产一线执法部门的用编需求。截至目前,从行政编制资源上看,较2015年年底,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增幅达到121.42%;从事业编制资源上看,较2015年,区镇安环机构及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增幅达到146.48%。二是优化执法人员配备。在全市全域范围内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由各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实施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市级下放的674项行政处罚权,解决了基层安监部门“看得见、管不着”的监管难题,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工作水平,首批市级部门共下派执法人员236名,日常管理由各区镇统一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等各项执法权限运作顺畅。
四、以强化长效管理为着力点,推进化工园区建设管理更高质量转型
根据《江苏省化工安全环保产业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苏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苏委办发〔2019〕98号)精神,设立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作为昆山千灯精细化工集中区管理机构,破解园区安全环保监管难题,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推动昆山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全省化工园区建设管理样板。
昆山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