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着现代化水平迈进,张家港市从巩固党政机构改革入手,持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一、按照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审批服务集成化。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编制组建了市本级和保税区行政审批局,重点整合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领域所涉全链审批事项,市级划入110项,保税区划入107项,再造审批流程提速,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研究组建镇行政审批局,赋予县级审批服务权限凤凰镇365项、塘桥镇91项,推动集中审批服务向镇、村两级延伸,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是监督执法综合化。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为市城管局加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统一行使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按照“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的要求,完成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农业等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全市各镇编制组建了综合执法局,推动职能职责与人员“双下沉”,下放执法权限457项,实现了 “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确保体制顺畅、行动迅速、力量集中、执法高效。
三是社会治理网格化。组建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中心,全市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原则,科学划分基础网格1115个、专属网格444个,形成市、镇、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综合治理体系。将乡镇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条线管理网格整合形成“一张网”,依托村(社区)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管理党的建设、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加快推进基层治理规范化、精细化建设。
二、按照有利于理顺部门职能职责,构建系统科学的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党政机构设置精简规范。全市按照大县规格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党委机构10个,政府部门27个,相比改革前的47个部门减少10个党政机构,精简比例为21.3%;减少部门领导职数50名,精简19.2%。清理额外党政机构、挂牌机构、合署机构、非常设机构以及不规范机构共30个;精简压缩内设机构68个,压缩20.7%。
二是党的领导阵地坚强有力。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电影出版、民族宗教、公务员管理、信访维稳等方面的统一领导管理,以制度化的决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大力规范完善机构党组织设置和运行,在36个党政机构内部设立党建科,为机关党委、党总支配备专职副书记27名,全面加强了机关内部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
三是人员职能转隶妥善平稳。为推动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干部消化等改革事项平稳过渡,坚持优化政策口径、整合部门职能,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为涉及机构改革的49个部门,顺利转隶人员281名,消化调整领导干部59名;为党政机构改革后的35个单位中印发“三定”规定,另有纪委监委、公安局2个单位按上级部署推进;整合设立张家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
三、按照有利于提升机关服务效能,聚焦重点领域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实行机关绩效管理。为提升市级机关(单位)、区镇治理能力,自2012年开始,市委成立了由书记、市长挂帅的“绩效管理委员会”,并单独建制组建了“绩效办”,配备专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在全市全面推行绩效管理。通过科学设置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评估办法和绩效奖项,逐步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绩效管理机制,全市各机关、各区镇和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拼劲与激情被充分调动,有效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实施专班重点推进。为明晰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主抓手,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重点工作,按照“专班精干、高效、有力”的要求,组建了高铁新城开放建设、重大项目推进、智能工业发展、智慧城市建设、治违治污治隐患、社会治理、长三角区域合作、港产城融合提升8个推进办公室,采取“集中办公、高效运作”的方式,推动重点事项、重点目标、重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我市持续增强对安全生产的机构编制保障,为市应急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31人,4年累计核增8人,增幅达35%;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优化整合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内设机构,将事业编制增加至65名;积极推行乡镇(街道)通过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和上级下沉编制资源等办法,不断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
张家港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