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充分结合全市发展实际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上既充分体现上下对应,对标推进,又因地制宜,体现地方工作特色,围绕助推昆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打造科创之城,全力构建协调高效优化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在转变和优化职责上做“文章”,进一步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科学编制37个部门编制职数以及内设机构框架,细化部门职责、减少职能交叉、理顺职责关系,通过盘活总量、科学用编,确保改革后部门编制总量、内设机构总量、领导职数严守“只减不增”底线。
二是在优化编制结构上做“文章”,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充分发挥效益。推动机构编制向职能强化部门、重要监管部门、重点民生领域等倾斜,构建起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和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三是在厘清权责边界上做“文章”,实现部门职责调整平稳过渡。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中的职责,对照省“三级四同”权力清单和《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表》,及时完成改革后涉及到的24个部门的权力清单调整,做到机构改革后行政权力运行平稳过渡、上下贯通、权力的取消下放与“三定”规定的调整快速对应。
四是在促进内部融合上做“文章”,持续推动新组建机构加快融合。根据市委办印发的各部门“三定方案”,对职责划转、整合,职责分工运行,承接后的履职等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相关部门从“整合”到紧密高效“融合”,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实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昆山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