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昆山市结合此次党政机构改革,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昆山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切实增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在党政部门“三定”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准确把握好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不缺位。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部门,除了明确部门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明确了安全生产内设机构和科室职责,将涉及行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专人、有机构、有抓手。
昆山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