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相城区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划分事权、明确职责,积极推动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因地制宜,构建行政执法新体系。按照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工作要求,区人社局于年初出台《局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将有关劳动用工、就业管理、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共计47项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事项,以委托的方式交由区劳动监察大队统一承担,并明确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相关执法事项。建立区劳动监察大队与法规、社保等系统相适应的综合执法衔接机制,健全案件移送移交规则、移送移交案件证据规则等工作制度,确保执法工作开展顺畅。
二是循序渐进,探索应放尽放新模式。为进一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我区充分考虑各镇(街道)的实际承接能力,以强镇扩权为契机,探索实行各具特色的执法权力下放模式,通过经济发达镇赋权、行政委托等方式,将部分或者全部执法事项交由渭塘镇、元和高新区和黄埭高新区等镇(街道、区)行使,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在积累、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论证相关执法事项下放的可行性,为下一步的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打好提前量。
三是合力并举,完善服务群众新格局。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执法改革直接面向群众生活,意义重大。为此,我区从职能转变出发,明确各镇(街道、区)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受理、预防和调解等方面的职责,全面优化执法机构设置,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让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发挥促和谐、保民生的社会效益。
相城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