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昆山市在开发区和建制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19〕21号)精神,同意昆山在全域范围内实施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这也是昆山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升基层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有益尝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工作的推进,坚持顶层设计,高位统筹,全力推进改革。
一是加强高位协调,形成改革共识。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先后召开全市区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会,对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会专题讨论研究《昆山市开发区和建制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和《昆山市开发区和建制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实施方案》,要求各区镇、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质量推进区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加强指导引领。市政府印发了《昆山市开发区和建制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昆政发〔2019〕31号),明确昆山在3个开发区、7个镇管辖区域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明确了市级11个部门下放的674项处罚事项清单。同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山市开发区和建制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各区镇和相关市级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三是精准梳理人员,保障基层执法力量。对照下放权限,及时梳理各部门在区镇的实际工作力量和拟下沉至区镇综合执法局的人员规模。经初步排摸,市人社、城管、水务、农业农村和卫健委初步拟下沉280人至区镇综合执法局工作,接受区镇统一管理和考核。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协同推进。各区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抓紧筹建综合执法局。根据执法工作量,通过整合市级下沉执法人员、属地原有执法人员,向社会招聘人员等方式组建执法队伍,确保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市级权力下放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针对下放事项做好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管工作。加快推进区镇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区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综合执法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镇要将综合执法改革纳入区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盘考虑、整体推进。
昆山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