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苏州市吴中区委编办不等不靠,迅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有效推进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是《条例》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区委编办周志坚副主任表示,现有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规范政府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一直是缺位状态。《条例》的出台加强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填补了机构编制领域的法规制度空缺,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要完善配套制度。在“组织实施”章节中,对“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作了原则规定,要求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等。在“监督问责”章节中,规定了责任权限、组织纪律和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等。区委编办奕国栋副主任认为,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领导职数、监督检查等问题,要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
三是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委编办华利民主任强调:全办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我区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程序决策符合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总方针、总要求。
吴中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