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以“三个一”为抓手,为镇域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一个机构。围绕强化基层执法监管的目标,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配置,在相关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职能机构,承担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镇容镇貌、城镇建设等领域的有关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的管理责任。
二是整合一支队伍。为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的原则,将区城市管理局下属的度假区、开发区、城区、中心镇城管执法大队近百名人员编制,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分配到有关镇(街道),推动区级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延伸。
三是完善一套机制。理顺区、镇(街道)两级职能配置,明确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相关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科学配置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责事项,强化区级有关部门在相关执法领域的指导、监督、培训等职能,扎实推进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
吴中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