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苏州高新区工委编办狠抓工作落实,将日常监管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不断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自身业务素质。参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人员,认真学习各级各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和法规,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使监督检查工作有抓手、有源头、有重点,为更好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落实工作督查机制。《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要求,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各单位之间的“每月一维护、半年一检查、年度一评估”的“三一”工作督查机制。苏州高新区工委编办已于7月初组织各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的自查自纠,并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实地核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三是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要求,主要检查超编进人、擅自增设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等情况。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要关节点,切实开展论证审核、跟踪监控、检查评估,将机构编制工作做细做深。
四是建立举报受理机制。为加强机构机构编制管理,畅通社会渠道,建立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举报受理机制,根据苏州市委编办近期组织召开的“12310”举报受理系统试点工作培训会的要求,高新区工委编办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完成“12310”举报受理系统的挂标工作。
高新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