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机构改革以来,相城区委编办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领导职数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核定标准,规范股级领导职数使用的审核流程,把好股级领导干部职数使用审核关。
一是谋划在前,优化审核步骤。考虑到机构改革之后,各部门内设科室变动较大,内设科室领导配备需重新调整。区委编办重新明确各部门内设科室领导职数,并结合实际,按照“先配备后提拔”的原则,从方便工作的角度出发,制定《区级机关股级领导任职认定表》,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原内设科室领导干部、重新配置到现内设科室任职的情况进行认定,理清现有内设科室领导职数使用情况。需提拔股级干部的部门,在可使用职数范围内,再填写《行政机关使用股级领导职数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使用股级领导职数审批表》,避免超职数提拔干部。
二是规范为要,完善审批程序。针对部门和事业单位使用股级职数提出不同的审核要求,严格参照部门“三定”规定和批复文件,业务科室综合对区级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科室设置、股级领导职务名称、股级领导职数进行逐一核实,再由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区委编办领导签字同意。在程序上层层把关,关关审核,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行为。
三是多方联动,强化使用监管。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形成股级职数审核长效机制。严把审核关,区委编办进行股级职数使用审批后,各部门在提拔任用股级领导干部前,需向组织(人事)部门上报《拟讨论干部调配情况预报表》《拟讨论岗位职数情况预报表》和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员的《干部基本情况表》以及区委编办审核通过的审批表。涉及任前事项报告有关情形的,须同时上报书面报告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同时,通过“三责联审”机制,将各部门股级领导职数使用纳入“三责联审”范围,增强事后监管力度,加强对干部职数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相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