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太仓市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上级批复的《太仓市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为出发点,着力深化太仓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原挂牌的“太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太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优化整合市级执法队伍。除保留必要的专业性执法队伍外,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整合组建了6支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
二、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让各项行政职能“归位”机关、破除行政职能的“体外循环”是本轮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坚决抓好《市委编办关于太仓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苏编办复[2019] 3号)的贯彻落实,做好涉改单位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工作。在全面清理行政职能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将行政职能的归属以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下来,确保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太仓市不再保留和新设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基本实现了行政职能回归机关。
太仓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