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工作是落实机构改革的中心环节和必要措施,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三定”工作,相城区委编办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聚焦职能划转,细化工作流程,稳妥推进“三定”规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严把程序关,加强规范性审核。确立部门研究起草、编办审核沟通的责任分工,紧盯省、市级党政部门“三定”印发时序进度,由各部门根据“三定”规定模板,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并报区委编办审核。区委编办以相关业务人员为骨干组建3个审核小组,形成专审员初审、组长复审、各组定期交流的预审会商机制,总结共性问题,统一修改意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助部门理顺职责,逐步形成“三定”规定草案。
二是严把政策关,加强内容性审核。此次“三定”工作突出定职责这一重点,坚持以责定权、责在权先。针对各部门提交的初步方案,区委编办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精神和框架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对照法律法规,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下发的文件和《苏州市相城区机构改革方案》,逐字逐句推敲制定依据、机构定性、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其他事项等,确保“三定”规定部门职责于法有据,机构设置上下对口,人员编制科学合理。
三是严把格式关,加强文字性审核。为进一步强化“三定”工作的刚性约束,区委编办编制《区级部门“三定”工作材料汇编》分发各部门,根据“三定”规定的条文并列式结构,逐条逐款进行解读,厘清各条款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让各部门充分认识“三定”规定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的意义;同时,选取一些与“三定”规定密切相关的词语条目,通过词条释义和用法示例进行说明,在审核中重点关注部门职责的文字表述,力求言简意赅。
相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