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熟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上级精神,将企业破产环境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深入优化,出台《关于深化破产审判创新创优服务常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审判改革,化解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疑难复杂问题。通过破产审判创新创优,使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减少无效供给,化解过剩产能;运用重整和解,对仍能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进行拯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2018年依法清理注销“僵尸”企业38家,有效释放土地25.1万平方米,房产23.7万平方米,清偿职工债权3116.9万元;47名债权申请人和债务人达成和解,20余家债务人企业避免了破产清算。
下阶段,常熟将始终坚持创新引领,继续在提高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度和债权人权益保障力度上下功夫,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全力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常熟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