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发[2019]9号)文件精神,姑苏区(保护区)突出“四个强化”,狠抓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区政合一”机构改革工作。
一、强化领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部署,在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领导和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下,2月14日召开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宣布部门领导班子和新组建部门集中挂牌,当日下午,区委区政府领导按照区委常委会确定的分工,分别专门参加部门转隶对接会议,牵头负责部门沟通衔接中有关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干部思想工作等事项。各涉改部门立即成立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承担主体责任,分别指定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按照序时进度要求,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实施工作。
二、强化协调。区机构改革办公室积极加强对机构改革及部门转隶组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制定转隶组建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通过工作群、电话、当面会商等方式及时了解动态情况,帮助解惑答疑。各涉改部门之间就涉及职责划出划入、人员划转等问题紧密对接,共同填报划转人员名册,协商明确认定人员借用、工作交接等事项。同时积极就内设机构设置与涉改部门沟通协商,听取部门、上级条线、分管区领导意见建议,确保区级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既符合我区实际,又遵循职能科学配置原则。
三、强化落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调整、办公用房调整、经费资产移交、离退休干部移交等文件规定,强化机构改革刚性约束。新组建部门主动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第一时间进入角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重点部门主动担当,原有机构站好最后一班岗,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档不缺位,改革目标落实到位。
四、强化纪律。明令要求各涉改部门对上级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对要求报送的各项改革材料要求各涉改部门均需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盖章后反馈,同时要求各涉改部门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改革工作纪律,对有关事项及材料做好严格保密,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至2月24日全区22家涉改部门已全部顺利完成领导班子配备、职责机构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转隶组建工作。并将按照区部门“三定”布置会要求,抓紧沟通协调、达成一致,确保按上级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印发部门“三定”。为加快姑苏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姑苏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