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相城区编办着眼于高效能,加强顶层设计,狠抓“三项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完善用编用工“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机构编制法制化原则,加强用编用工事前审核工作,从源头上规范行政事业编制使用和公益性岗位员额审核、使用。去年,区编委出台《相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用编用工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主要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联席会议主要审核全区编制使用、教育系统年金制(或卫生系统备案制)员额使用、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员额增减及使用、区直属国有公司员额增减和其他用编用工事宜。到目前为止,已召开用编用工联席会议7次。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联网会审”制度。坚持编制刚性约束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严控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精神,从源头上强化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区编办会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于2008年在全省率先开发了“相城区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联网会审制度。每月初,区编办通过专线登陆其子系统“工资统发管理系统”的“工资统发编办审核”页面,比对机构编制实名制库信息,审核区级机关上传的财政供养人员名单(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信息与机构编制实名制库信息一致后,流转到区人社局工资科,审核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标准。信息准确无误后,财政供养人员名单再流回到区财政局,按规定发放工资。
完善股级领导职数使用“联动会办”制度。坚持领导职数法制化使用原则,加强股级领导职数规范化管理。2012年,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及使用的审批程序。单位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酝酿阶段,向区编办提交《机关中层干部职位审核表》《事业单位使用股级职数审批表》,申请选拔任用股级干部时所需使用的领导职数。区编办对照股级干部职数目录库,进行比对、审核。确有空缺职数的,根据工作需要,区编办提出同意使用职数的建议,并在《区级机关中层干部职位审核表》《事业单位使用股级领导职数审批表》上盖章确认。经同意后,所在单位向区委组织部上报《拟讨论干部编制情况预报表》《拟讨论岗位职数情况预报表》。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所在单位才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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