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近年来,吴江区积极探索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从创新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职能事项、推行购买服务等四个方面,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内部挖潜,盘活编制存量
一是收回空余编制。制定《区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调收编制工作方案》,区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空余编制将统一收回90%,由区编委统筹管理,收回的编制重点用于保障教育等重大民生领域。二是统筹使用编制。在教育系统分学段核定教师编制的基础上,将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段的编制统筹到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使用。在卫生系统,建立了集团化紧密型医联体,在医联体内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编制总量管理、统筹使用。三是探索编制备案制管理。出台教育系统编制备案制相关意见,重点在中等职业类学校和幼儿园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探索试点编制备案制。
二、优化资源配置,做强公益服务
按照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围绕“一个平台管交易”,整合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采购、户外广告阵地拍卖、城市公共停车资源拍卖等交易职能,组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按照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要求,围绕“一个号码管服务”,将全区政府部门24条服务热线、5个网络问政平台以及各种咨询、求助、投诉、反映情况的载体进行整合,在全省率先组建了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指挥中心;结合调整工商质监食药管理体制,围绕“一个中心管检测”,整合全区食品、药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工业产品及成品粮油等相关公共检验检测资源配合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区检验检测中心。此外,我区还开展了不动产登记、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等领域的机构编制整合工作,共精简事业单位14家,收回事业编制79名,着重用于加强公共服务等民生事业,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三、规范职能配置,强化后续管理
全面启动事业单位职能梳理工作,在除中小学校、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涉改事业单位外,其余208家事业单位开展规范机构名称、隶属关系、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含领导职数)、机构规格、内设机构、机构类别和经费形式等工作,明确界定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突出公益属性,撤并整合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事业单位。印发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对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能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梳理事业单位的权责边界、建立职能目录。
四、转变支持方式,推行购买服务
印发《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工作意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通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形成公共服务由政府单一提供转变为社会多元参与的格局。截至目前,已转移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事项72项,完成社会转移对接目录58项。同时,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之间的协调联动,对已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服务事项,不再新设事业单位承担,由现有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服务事项,凡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的,不再核定事业编制或相应核减事业编制。
吴江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