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机构编制资源作为党重要的执政资源,是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相城区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找准机构编制工作定位,努力开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借势,着眼于高站位,从源头上加强党的领导。一是理顺体制,完善组织架构。相城区委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2017年9月,区编委主任改变以往由区长担任的惯例,由区委书记亲自担任,同时明确区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区编委副主任;区委办、政府办、编办、发改局、财政局和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编委成员。二是理顺机制,优化运行模式。实行区编办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独立运行”的集约化模式,打破了机构编制工作与干部管理工作之间的藩篱,整合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的资源,密切了机构编制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三是理顺关系,凝聚工作合力。区委区政府实行“一体化”分工,机构编制工作由区委书记直管,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协管,走出了过去多头管理的困境,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同时,通过配强配足区编办领导班子,调整调优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形成了“机构合署、目标合心、工作合力”的优势。
定位,着手于高起点,从职责上加强党的领导。一是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坚持机构编制法定化原则,加强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合的综合约束机制,健全机构编制动态化监管台账,通过机构编制这张“晴雨表”来加强党的领导,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使用更高效。二是充实编外用工管理职责。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区编办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及区直属国有公司人员聘用,进行员额核定、入口审核、定期督查,通过用工用编联席会议这个“风向标”来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编外用工的审核、管理,确保编外用工管理更规范、更有序。三是压实绩效考核管理职责。区编办新增绩效考核管理职责,首创机关、板块和区属公司“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模式,建立部门与基层双向联动监测考核机制,健全绩效管理考核“1+3”体系,定期对绩效考核责任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督查督办,通过绩效管理这根“指挥棒”来加强党的领导,传递责任压力,有效发挥了绩效管理的监督考核和激励导向作用。
明策,着力于高效能,从制度上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健全编委会制度。围绕发挥编委会民主决策职能,制定相关工作规则,明晰了区编委和区编办的职责权限,明确凡涉及股级内设机构、除设立及经费渠道调整外股级事业单位的相关事项由区编办审批;涉及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跨部门职责划分、副科级及以上建制部门管理事业单位除规格明确外、股级事业单位设立、同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调整的相关事项由区编办审核并报区编委审批;涉及改革实施意见、机关“三定”规定的相关事项由区编办提交区编委审核,报请区委区政府审批;涉及改革方案、副科级及以上建制行政机关和区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事项、副科级及以上建制部门管理事业单位的规格明确、行政编制和乡镇事业编制总额核定、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的相关事项由区编委提交区委区政府审核,报请市委市政府或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完善了编委会办事机构、会议制度、审批权限、办事程序、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凡涉及机构编制的调整事项,严格按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二是健全用编用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讨论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招录和政策性安置的编制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区属国有公司的员额和招录计划等事项,强化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协调监督制约,促进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用编用工健康发展。三是健全区编办主任会议制度。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建立主任办公会制度,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凡涉及机构编制员额调整等相关事项,经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分管区领导汇报并按程序报批,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开局,着眼于高质量,从业务上加强党的领导。一是提前谋划机构改革预案。紧扣中央构建“五大体系”的改革目标,坚持与发展规划相结合,立足区委区政府关于“五大功能片区”总体规划和加快实施16个“三年行动计划”实际要求进行考虑;坚持与问题整改相结合,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的改革思路,将以往存在的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等问题纳入本次机构改革方案中进行解决;坚持与简政放权相结合,重点研究县域综合执法改革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效果。二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不见面审批”标准化省级试点为契机,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实现“事项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监督标准化”;协调推进“一窗办理、全科服务”政务服务改革,彻底改变过去各部门各窗各办的条块分割局面,科学设置7个服务区,窗口数量减少63.3%、审批人员减少32%;坚持“无差别一窗式”审批、“同标准一站式”服务的宗旨,审批时间减少20%以上,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三是创新探索“标准化”检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创新出台了《苏州市相城区机构编制责任标准化检查办法(试行)》。通过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和处理建议进行细化,建立“清单式”的检查模式;将领导干部初任、任中、离任三个节点作为机构编制责任落实的着力点,建立“闭环式”的检查模式;将机构编制责任检查与干部选拔任用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巡查监察等工作融合在一起,建立“集约式”的检查模式,从而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向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延伸。
相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