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监管,张家港市编办根据前期年度报告公示及对乡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登记工作做出明确要求,以促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水平提升。
一是进一步明确对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与年度报告备案公示的办理时限。依据不同登记申请事项所需申请材料和流程简繁的差异,结合以往办结工作经验,分类明确了办理时限。
二是对法人证书登载事项的真实性与业务流程的规范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保管使用要求。
三是进一步突出了举办单位及各事业单位法人在登记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明确责任意识。
下一步,张家港市编办将以强化登记管理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作为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提升的着力点,扩大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范畴,将其与举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纳入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激励举办单位及各事业单位法人更好履行登记职责。
张家港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