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以来,吴中区坚持“三结合”原则,协调推进改革相关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与举措创新相结合。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最大限度减少开工前审批事项,在投入产出、规划、安监、环保等7个领域明确企业准入条件36项,梳理试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37项,创新推出18项承诺事项,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改革创新空间。
二是坚持优化服务与履职尽责相结合。制定并公布管理流程图以及承诺书样本,便于企业按图索骥、对号入座;依托并联审批、代办制、多图联审等机制,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制定联合预审、联合审验、联合验收的相关制度,改变“一环节一事项一审批”的传统模式,为企业做好全程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便企利民。
三是坚持明确责任与加强监管相结合。抓住承诺、开工、竣工等主要节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公布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作出承诺并组织项目实施;制定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制度,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按照谁审验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用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目前已有3个项目通过部门联合预审并完成公示,正在按承诺制模式加快报建。
吴中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