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编办、交通运输部调研组专题到昆山市调研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对昆山市交通综合执法“四统一”改革经验予以充分肯定。(一)统一执法机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公路管理处、运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管理处、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四合一”整合组建交通运输道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赋予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形成了“上路执法一辆车、处理问题一班人、行政处罚一枚章”的综合执法体制。(二)统一权责事项实现“一套清单管边界”。梳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策权、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监督权,形成201项权责清单,改变了过去“自批、自管、自查、自罚”的管理模式。(三)统一执法标准实现“一套标准管行为”。率先完成188项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统一固化量化工作,全面推行执法数据集中化采集、执法过程可视化记录,启动14个标准化询问笔录室建设。推广提前介入源头检查,至今共开展源头联合检查81次,涉及企业79家。(四)统一平台管理实现“一张网络管检查”。形成覆盖全市运输企业、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及县乡路网构架的大数据“一张网”,执法检查终端延伸到10个分点同步处理,运转2个月来共办理结案800余起,平均结案时间减少1.5天。
昆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