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周乃翔强调了四点要求:
一要准确把握“放管服”改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强化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当前经济形势对“放管服”改革提出了更为迫切的需求,需要通过“放管服”改革来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改革任务的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放管服”需要持续系统推进,苏州的使命担当赋予我们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更大责任,要求我们首先要在改革上当好先行军排头兵,以改革的率先支撑发展的领先。
二要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在减权放权、简化流程、减少企业负担和方便群众上持续下功夫。要有效强化监管执法。在事中事后监管上想办法、定制度、花力气,系统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切实做好优化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强化当好“店小二”的意识,加快构建统一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一窗通办”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贴心、更精准的服务。
三要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着力点,鼓励基层进一步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各地要牢牢把握改革试点机遇,在改革试点上下功夫,实现发展上的“弯道超车”。鼓励各地开展差别化探索,为县域、开发区的改革创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鼓励各地在“网上办、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等其他各个方面因地制宜开展改革探索,打造一批区域特色亮点。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四要进一步压实“放管服”改革责任,用常态化督察机制保障改革落地生效。近几年来,中央和省对各地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了持续全面的督察,市委也对改革的推进落实建立了督察问责机制。各市、区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放管服”改革的主体责任。各级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放管服”改革各项具体任务的牵头和协同配合责任。改革牵头部门和督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改革任务的督促督办。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改革韧劲,敢为人先,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真正发挥好改革“深刺激”“强刺激”作用,为“两聚一高”苏州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俞军代表省审改办、省编办对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说,苏州市设立行政审批局,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具有标志意义;对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不见面”审批模式具有支撑意义;对于释放创新活力,集聚全球要素,是一次“深刺激”“强刺激”;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翔就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市领导黄爱军、徐明,市政府秘书长杨知评出席大会。
(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