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苏州市制定了《关于在苏州市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并公布了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方案》要求在全市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依托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各地要确保在2017年8月底前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50”目标,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审批(服务)”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使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政府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苏州市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涵盖了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等12家单位的141项审批服务事项。根据清单目录,以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等事项都可以网上办理,实现申请人与审批者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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