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作为江南水乡,水域宽阔、湖泊众多、航道纵横交叉,水运事业和水上旅游事业十分发达。近年来,随着苏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海事管理范畴、管理对象和管理客体更是呈倍数增长。但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海事管理职能一直由市交通局下属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和苏州市城区地方海事处两家事业单位共同承担,导致管理层级过多、运行机制不畅的问题逐步凸显。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近日,苏州市编办根据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在维持现有人员编制、机构规格不变的前提下,将苏州市城区地方海事处整建制并入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充分实现管理的扁平化,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在整合的同时合理配置现有编制资源,下沉充实到太湖、浒关、园区、元和、宝带桥等基层海事所,实现执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
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