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月,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苏州市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本次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工作选取了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园林局四家单位共计39个事项。转移目录发布以来,市编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的进展。根据有关程序要求,到今年5月31日,社会上各类有承接意愿的主体可以向市编办提出承接申请,由市编办审核后转交各部门进行对接。
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是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内容,自2015年以来,市编办积极探索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以政府“转身”、“瘦身”力促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首批4家单位已转移的52个事项,目前运转良好,转移事项办理效率和便捷度大幅提升,部门履职效果明显优化。
下一步,市编办将持续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重点抓好转移程序的规范化和转移事项的监管,多种形式引导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确保职能转移后社会服务不放空、持续监管不放松,形成合理、完善的监管体系,更好地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改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