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健全完善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
【信息时间:2016-08-11 13:57】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地方志工作机构建设,根据省编办、省方志办《关于规范和加强市辖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通知》(苏编办发〔2016〕1号)精神,我办与市方志办对各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研,指导各区编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地方志工作机构、并加强力量配备。目前,高新区、吴中区、吴江区已先后在区档案局(馆)增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实现了市辖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全覆盖,确保了地方志职能有效履行、工作顺利开展。
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