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区级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近日,经区政府、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姑苏区印发了《姑苏区、保护区“六张清单”目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对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清单等“六张清单”目录事项实行统一、动态管理,并分别由区编办、行政审批局、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局牵头编制,对未纳入“目录”范围的一律不得施行。
《办法》规定清单的调整要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或单位提出意见,经各清单牵头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议通过,方可调整。
《办法》还明确了公民、法人的监督投诉途径,督促各部门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姑苏区将进一步探索健全清单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制度刚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依法运行,确保有权不“任性”,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
姑苏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