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改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苏州市自
此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工作,将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更换为印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信用代码证,它由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部门的税务登记证和人民银行的机构信用代码证整合而成。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苏州市积极探索创新办法,扎实稳妥推进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2015年度年报备案公示工作的通知》,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工作与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报备案公示工作相结合,在单位进行年报纸质材料复核时同步更换其法人证书,极大地简化了工作流程,减少了单位的工作量。二是专门设计制作《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备案公示操作说明》PPT演示动画,明确操作流程,提高工作开展的规范性、程序性,有效解决了各事业单位负责登记工作的操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
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