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姑苏区政府、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姑苏区、保护区区级部门责任清单》已正式出台,并在“中国姑苏网”上向社会公示。
责任清单明确了全区21家机关部门主要职责249项、具体工作事项1083项、公共服务事项109项、对应权力事项1889项、职责边界事项35项、涉及具体职责分工160项、涉审中介、盖章及收费事项57项。
姑苏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