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周乃翔同志主持召开市编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审议了9项机构编制事项,并根据机构编制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强调了3点意见:
一是要按照相关程序,抓紧落实办理通过的事项。太仓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姑苏区(保护区)城市管理工作机构,省编办乡镇行政编制跨层级调剂分配方案和纪检派驻机构编制4个事项,由市编办以市编委名义发文批复或印发通知。其中,太仓港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事项尤其要严格把关、尽快落实,到位后要严格实施,把太仓港安全生产的事情办好。原则通过《关于开展部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后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需要报市委常委会和省编办审定审核的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及时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
二是要在总结今年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明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重点要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上下功夫,深入推进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机关绩效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市编办要及早为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和全市绩效工作会议做好相关准备。
三是要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市编办要以这次省编办统一充实编制系统力量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担负起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等任务。要清醒认识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艰巨性,科学谋划,慎重改革,做到“蹄疾而步稳”。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编制就是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将法治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要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综合处(信息处)